辽阳分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0]1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各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见附件3)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见附件5)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公文流转至教育评估中心—邵丽娟,标题请注明“姓名”。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项课题、申报资格、资助金额范围、青年申报者的资格等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6《全规办课题申报特别说明问题汇总》。
四、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限额指标,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在申报组织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科研人员身体健康。
联系人:邵丽娟
联系电话:15040357136、024-25494247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3:《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6:《全规办课题申报特别说明问题汇总》
教育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