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精神,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请涉及到数据填报的各部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数据上报准确。现将具体数据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范围
《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任务分解表》(附件2)。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涉及到数据填报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于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前将本部门负责填报的数据填报准确后公文流转至教育评估中心-石印明。
三、数据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详见《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附件3);
2、各相关数据均含辽阳分校,请数据填报部门汇总上报;
3、请各数据填报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确保部门所提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不得误报、错报、漏报和瞒报。
教育评估中心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年3月7日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任务分解表》
附件3:《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