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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培育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校教学带头人、校教学骨干教师的通知
日期: 2020-09-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全校各办学机构:

为聚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教学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培育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校教学带头人(以下简称教学带头人)和校教学骨干教师(以下简称教学骨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师德高尚、教学效果好、授课质量高,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把握本专业和课程建设方向,近5年教育教学业绩达到所申报层次的基本要求,经过培育能够有效发挥促进相关专业和课程特色发展的作用。近3年出现教学质量及责任事故的不得申报。

2. 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高校教龄须超过20年,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教学骨干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3.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教授职称且是辽宁省教学名师;

(2)近5年获得下列业绩成果中的4项及以上:

a)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c)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成果奖;

d)作为负责人获批省级及以上内涵建设项目;

e)作为主编,在代码为二位或三位的出版社出版相关课程的教材;

f)主持或承担重要的科研项目,发表、出版高质量的论文或专著,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4.教学带头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是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

(2)近5年获得下列业绩成果中的3项及以上:

a)主持过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c)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d)作为负责人获批省级及以上内涵建设项目;

e)作为主编,在代码为二位或三位的出版社出版相关课程的教材;

f)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大创项目。

5.教学骨干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近5年获得下列业绩成果中的3项及以上:

a)参与过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前三人);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c)作为主持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d)获批省级及以上内涵建设项目(国家级前三名,省部级前两名);

e)主编过相关课程的教材;

f)获得校级教学优秀教师或校级教学大赛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g)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科技赛事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大创项目。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依据申报条件及未来两年目标预期填写申报书,向所在学院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首先对申报者条件进行初步实审,其次是考察申报者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把握申报者预期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并就此给出明确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报者按申报自然条件及近5年业绩进行实质性审核认定,确定进入遴选程序人选。

4.遴选打分分为客观评价与专家评审两部分。按得分排序后确定遴选人选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示。

三、培育期和资助额度

项目培育期为二年,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也可持续培育。国家级教学名师培育项目每项8万元;教学带头人培育项目每项5万元;教学骨干培育项目每项3万元。

四、培育任务和目标

国家级教学名师培育候选人入选者,须在培育期内达到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的标准并至少申报一次。教学带头人入选者,承担本专业类和课程类建设职责,在学院领导下主持制定本专业类或课程类发展建设规划;组织或参与实施专业课程建设、申报与评估等各项工作;引领所在团队开展教学研究、教学交流活动,指导、协调本团队成员的教学工作。教学骨干入选者应参与所在专业和课程组的建设工作,在本专业或课程教学带头人指导下开展辅助性教学事务工作。

1.国家级教学名师培育候选人须在培育期内完成以下目标任务A类或B类中的至少4项:

A类:

入选国家级教学名师。

B类: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改课题或教学研究课题,其团队在培育期内承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少于3项;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二等奖第一;

(3)作为负责人获批国家级内涵建设项目;

(4)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高质量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出版一部教学教研专著,其团队在核心期刊发表教改论文不少于5篇;

(5)团队在代码为二位或三位的出版社出版教材2部;

(6)组建或加强省部级以上教学团队建设(团队不少于5人),提高团队整体教学质量和水平,至少指导团队成员主持开展2项以上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期内为全校教师培训、讲座两次。

2.教学带头人须在培育期内至少完成以下目标任务中的5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项目,其团队在培育期内承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少于2项;

(2)获得省部级教改成果奖一等奖前三、二等奖前二、三等奖第一;

(3)获批省级及以上内涵建设项目(国家级前三名、省级负责人);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其团队在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5篇;

(5)团队须公开出版教材2部;

(6)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科技赛事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大创项目;

(7)如为专业负责人,则专业类评价成绩须在现有全省排名基础上提升30%或进入全省排名前1/3;

(8)积极参加本专业专业认证、工程认证及专业评估工作,组建或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提高团队整体教学质量和水平,指导团队成员主持开展2项以上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期内面向学校教师进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一次。

如教学带头人在培育期内获得国家级内涵建设项目及成果(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改成果奖、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示范中心、虚拟实验项目等),上述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也视为完成培育目标任务。

3.教学骨干须在培育期内至少完成以下目标任务中的5项:

(1)获批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1项;

(2)获得省部级教改成果奖;

(3)获批省级及以上内涵建设项目(国家级前五名或省级前三名);

(4)在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

(5)公开出版教材1部;

(6)指导学生获得省级科技赛事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创项目;

(7)校级教学优秀教师或校级教学大讲赛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8)积极参加本专业认证、工程认证工作,主动完成专业建设改革任务,培育期内至少参加国内有关专业建设及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两次。

如教学骨干在培育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内涵建设项目及教学或成果(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教改成果二等奖以上、教学名师、示范中心、虚拟实验项目、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实践基地、教学团队等),上述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也视为完成培育目标任务。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附件1.《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培育申报书》;

附件2.《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教学带头人申报书》;

附件3.《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教学骨干教师申报书》;

附件4.《2020年培育国家级教学名师培育候选人、校教学带头人、校教学骨干教师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4月16日12:00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公文流转至教育评估中心-石印明,纸质版《申报书》待开学后第一周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校部305室邵老师。

2.申报人员需仔细阅读申报书中的填报说明,认真填报,每人限报1项。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印明

电话:25494442 15998865588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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