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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的通知
日期: 2020-10-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参评2020年辽宁省专业评估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36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评估工作,辽宁省决定组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校参评2020年辽宁省专业评估工科专业的学院,每学院每专业可推荐评审专家3人。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2.工作业务熟悉。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对评估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能熟练掌握专业评估政策、方法、技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本专业教学经验、科研经验及管理工作相关经验。

3.健康状况适宜。热心高等教育事业,作风严谨、工作勤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廉洁,愿意并能胜任工作,能保证时间精力投入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请相关学院根据推荐范围、名额及条件组织推荐工作,于10月28日17:00前将附件电子版公文流转至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石印明。请各相关学院一定按照推荐表要求填写信息,学院按照专业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石印明

联系电话:25494442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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