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参加辽宁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启动会的通知》(辽教通[2023]130号)通知要求,为推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能力和水平,按照《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教通[2023]17号)有关安排,决定召开“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启动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3:30
地点:校部五楼会议室(视频会议)
二、 会议内容
1. 省教育厅领导部署审核评估工作;
2.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领导作专题报告;
3. 相关评估专家作辅导报告;
4. 信息平台填报工作介绍;
5. 相关试点高校经验交流。
三、 参会人员
校领导、各办学单位教学工作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处、学生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国际合作处、后勤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及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负责人。
四、 会议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通知,组织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参会人员注意会场纪律,全程保持手机静音状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