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3]142号)文件要求,我校所有招生的本科专业应完成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有关数据将作为专业评估评价、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工作的基础及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按时、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各专业填报内容不同,详细内容请登录填报系统查看。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系统中,此次填报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3.请各学院进一步明确质量主体意识,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建立数据填报、核查责任人制度。并于10月19日前,将签字和盖章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上报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二、分工职责
1.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负责数据填报的组织工作,负责向省教育厅咨询有关填报工作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数据填报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2.各学院负责组织所属专业登录信息填报网站(http://zypt.upln.cn/sdb)完成信息填报、数据核查等工作。专业登录用户名为学校代码+下划线+专业代码,2022年度新增专业初始密码为sdb2023。
三、填报时间
我校填报工作在10月8日至10月19日进行,请各专业务必于10月19日下午17:00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专业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科专业管理,建立常态监测机制和诚信体系,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教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服务高校预测决策,引导专业深化内涵建设、强化优势特色等具有重要意义。
2.各学院须于10月19日15:00前将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附件,一式1份)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行政楼-305室)。
联系人:逄红梅 联系电话:024-25494442。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