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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23-12-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标准

()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学术水平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全国性学术社团兼()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导的咨询组织担任专家成员;

(6)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7)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推荐要求

本次推荐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欢迎与教育相关学科(即一级学科为教育学;二级学科:A.教育基本理论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  E.德育  F.教育经济与管理  G.教育发展战略  H.基础教育  I.高等教育  J.职业技术教育  K.成人教育  L.体育卫生美育  M.民族教育  N.国防军事教育 O. 教育史)的专家申报。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把关。要依据推荐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资格审查,确保申报资格有效。请1212日前,将本单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校部305室,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康晓琦,学校将进行推荐资格复审并择优推荐,待拟推荐人选确定后再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专家征选系统”(https://202.205.185.227)填报并上传证明材料。

()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学校和省级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方式。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专家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晓琦 联系电话:024-25494247

平台操作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3127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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