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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4-05-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文件通知,我校将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三)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二、项目类别

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专项”)。

国家重点项目应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为一般项目。

国家一般项目应立足教育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和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教育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教育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国家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教育部重点项目旨在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注重教育政策研究,支持教育实践创新,推动教育实践经验的理论化体系化。

教育部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涵养教育学术人才队伍,拓展教育学术视野,鼓励研究方法创新。

    三、申报额度及要求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量一共不得超过3项。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七)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重要方向两类。

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选题。

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五、项目申报范围

涉及本年度最新调整的19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名称及代码》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的重点项目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六、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均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港澳台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的材料包括:

1.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申请书

2.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活页

3.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均为双面打印,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命名格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学院+姓名)经单位汇总后公文流转至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康晓琦处

报送时间:2024年5月2112:00前

报送形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报送地点纸质版材料报校部307

联系人:康晓琦

咨询电话:024-25494247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由于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将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系统填报工作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4年5月7日

附件:

1.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2.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南

3.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申请书.doc  

4.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活页.doc  

5.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6.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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