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高校绩效管理考核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绩效考核依托“辽宁省高校综合运营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进行。各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间的办学基础数据。
一、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29日上午9:00在校部五楼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部署,启动数据填报工作。
第二阶段,填报数据。8月29日-9月7日。网址https://kpi.lnie.ln.cn/,进入辽宁省高校综合运营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各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1)和绩效考核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3),按要求下载数据模版(见附件4)、填报基础数据,并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基础数据表请于9月2日之前完成,其他部门可以先进行线下填报,待基础数据表上传后再行上传。
第三阶段,材料审核。9月8日-9月9日,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各部门对数据进行修正、完善。
第四阶段,数据提交。9月10日-9月11日,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传提交。
第五阶段,公示调整。按照文件具体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对学校填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整体校验并公示。学校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整体校验结果修改数据,公示期内如需数据调整,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联系各部门修改数据。
二、填报说明
1.数据填报前请数据填报人按照任务分解,仔细阅读《绩效考核数据填报指南》后进行数据填报;
2.数据填报的准确性本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
3.涉及辽阳分校相关数据由沈阳校区责任部门负责对辽阳分校的数据汇总、上传,数据的准确性由辽阳分校对应部门负责,数据的规范性由沈阳校区责任部门负责;
4.协助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和佐证材料的提供。数据、文档和佐证材料的准确性由提供部门负责,规范性由责任部门进行审核。
附件1:绩效考核数据填报指南(本科,2024版)
附件2:绩效考核(办学水平)任务分解表
附件3:绩效考核(管理能力)任务分解表
附件4:数据模版
附件5:绩效考核指标修订说明
附件6:管理能力指标填报样例说明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