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做好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挖掘和优化审核评估定量指标数据,学校采购“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进行预填报,保证本年度正式填报数据的准确、规范、优化。现将本次预填报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预摸底监测目的
学校采购“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旨在帮助教师熟悉国家平台,提高数据采集效率,确保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校内预摸底监测,提前发现并解决数据采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采集质量,优化数据,为正式的数据采集工作打下前期基础。
二、会议时间、地点、人员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拟定)。
2.现场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数据填报人员(涉及部门: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图书馆、财务处、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体育部、国际合作处、辽阳分校教务处;其他未列名协同部门由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进行具体工作安排,不列席会议。)
三、数据采集内容及统计时间
1.数据采集包括学校的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工科类(特色)、来华留学生等9个方面内容。
2.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本次采集数据: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 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2023-2024学年)
时 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30日。
四、数据填报原则
1.数据真实规范原则
数据准确是数据填报工作的关键,各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指南要求严格把关,保证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第一责任人原则
各单位要做好数据采集的统筹组织工作,认真学习《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掌握数据填报变化情况,理解指标内涵及有关要求,并选派专门填报人员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准确、规范,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数据连贯性原则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之前数据采集工作经验,比对之前填报数据(系统内填报人员可查询2023年数据,查阅人员可查询2021-2023年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填报培训、任务分解、整理摸底和数据采集(9月13日~9月28日)
其中:基础表填报时间为:9月13日-9月22日17点前。(本通知提前发布,因临近中秋节,现场会议拟定在9月18日召开)
其他表填报时间为:9月13日-9月27日17点前。(非基础表可以线下同步进行统计汇总,待基础表上传后,既9月23日开始,可进行线上传)
要求:
1.按照《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指南》,各责任部门按照《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2),线下摸底、整理现有基础数据,全面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2.各协助部门根据责任部门的要求,将本部门责任人审核合格后的数据表格电子文档提交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内容和规范的审核。
3.各责任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的填报时间,逐一将数据上传至沈阳工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登录网址:http://10.89.100.105/login。填报完后,由责任部门审核人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后,提交。(用户名和密码有问题者请联系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郝一陌)
第二阶段:数据审核、分析和修正(正式填报之前,预计10中旬前)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将数据进行汇总整理,进行审核分析,并给出数据修正建议,由各责任部门(单位)进行数据修正。
第三阶段:数据最终审定和提交(正式填报之前,预计10月中旬前)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将数据分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各责任部门将修正后的最终数据审核确定后,重新上传至学校数据平台。各部门请保留修正后的数据底稿和表格数据,为正式填报做好准备。
六、其他
各责任部门在采集数据时,一定要对口联系辽阳分校相关部门数据,确保数据采集真实、准确,数据挖掘全面,完整。
附件1: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通用篇)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附件3:2024年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模板
附件4:数据采集填报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
附件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7: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
附件8:教师信息-登录名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