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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7-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者须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托幼)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已获得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称号者不得重复申报。我校限额推荐2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至少1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以上统称国家级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项目。

(2)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C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

(3)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

(5)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过理论文章1篇以上;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与中青年骨干一同申报评审。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见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2025版)》(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报送要求

1.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能申报省教科规划的所有项目(成果和课题),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

2.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2025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实名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加盖公章的《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2025版)》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也可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实名盖公章评审书、匿名评审书、佐证材料,全部转PDF,分别以申报者姓名命名),汇总表为Excel格式,以单位命名,打包后公文流转至康晓琦处。

报送时间:2025年8月14日

报送形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报送地点:校部307室

联系人:康晓琦

咨询电话:024-25494247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2025版)

2.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2025版)

3.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2025版)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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