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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2-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请相关部门(涉及到填报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学生处、人力资源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信息技术与数据中心、大学科技园)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保证数据准确。现将数据填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范围

根据《2025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任务分解表》(附件1),将具体数据填写在附件1对应位置即可。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相关部门(见附件1中蓝色字体)于2026年2月14日(星期五)前准确填报后,公文流转至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郝一陌。

三、数据填报注意事项

1、数据要求:根据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得为空。如果某一指标数据为0,请填写0;如果数据无法统计或不详,请填写“无统计”;

2、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详见《2025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

3、各相关数据统计均含辽阳分校,请数据填报部门汇总上报;

4、请各数据填报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确保部门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附件3可供参考,请各单位填写时对照查看以前年度数据。



附件1:《2025年度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25年度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3:《2023-2024年填报数据数据》(已发布在工作群中)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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