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讲述一线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的感人故事,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教师司函〔2026〕5号)和《沈阳工业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沈工大党发〔2024〕19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安排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本单位内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展演活动,并择优推荐优秀教师参加校级遴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参加省级“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人选,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片区展演。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教学单位要创新形式开展讲述活动,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确保活动覆盖面广、形式多样、影响深入。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具有代表性、时代性、示范性的先进典型遴选出来。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教师必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且为一线在岗教师,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
(三)突出主题,讲好故事。讲述内容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乡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体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育人成效显著的真实故事。故事要链条清晰、情感真挚,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
(四)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1名优秀教师。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1人参加省级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3月18日(周三)12: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1. 《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附件1);
2. 《单位推荐表》(附件2);
3. 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
4. 录制的“讲述我的育人故事”视频;
5. 张活动照片(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
照片和视频请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视频和图片具体要求如下:
视频要求: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
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2MB,画面清晰、构图规范,内容真实生动,无表演、摆拍痕迹。
联系人:郑茸
联系电话:25495030
报送邮箱:zhengrong@sut.edu.cn
附件:1.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2.单位推荐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