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辽教科办字【2021】1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规定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辽宁省按照通知要求,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控制申报数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指标限额,组织专家组进行推荐评审。
二、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料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
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课题申报材料上报有关说明
报送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校部-305室
联系人:石印明
联系电话:25494442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2021年2月27日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附件5:《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6:《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7:《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